對話和諧
【主持人語】 近半個世紀中國的治國理念發生了與時俱進的變化,“建立和諧社會”便是這一變化的中心內容。“和諧社會是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的實踐經驗以及世界從沖突走向和平,從冷戰走向對話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也是中國傳統文化在中國現代治國理念中的具體體現。
西方文明的傳統更多的是強調沖突和斗爭;而中國文明的傳統則更多強調對話和和諧。在西方的傳統中,神人二分的關系占據主導地位,神是造物主、立法者、審判官和救世主,宇宙萬物包括人都是被上帝造的,自然、社會和道德律都只能按照上帝定下的法則運轉,世界上任何行為都被上帝的眼睛記錄下來,以備世界末日時上帝的審判或救贖之用。所以西方人信仰上帝、醉心于探索或遵循法則、接受洗禮(到教堂洗去身上的“原罪”)、死后等候上帝幫助復活,這些都是被動的,無可奈何的。中國人信仰的是天人合一,天地代表宇宙萬物及其規律,良心代表個體生命和倫理道德,但兩者是合一的,即“天地良心”。西方人相信上帝為宇宙萬物制定和諧,但上帝與宇宙萬物之間卻不能實現和諧;中國人相信宇宙萬物之間存在自然的和諧,是天、地、人之間共同演化而成的和諧。所以西方人強調要實現和諧必須依賴像上帝這樣的絕對外在的神圣者,如自然界的規律,社會生活中的法律和上帝賦予人內在的道德律。而中國人強調要實現和諧必須依賴人的內心的自省。從這種比較關系來看,在創建和諧社會方面,中國傳統文化的資源是極其豐富的。因此,中西兩種文化皆有自己的長處和短處,怎樣揚長避短,發揮人的主觀因素和社會的客觀因素,是我們創建和諧社會中的一個重要議題。
故此,本欄目每期擬請兩位海內外學人,就其共同關心的“和諧”總議題下的某個子議題展開對話。和諧是天下大事,理應天下人議之。
單 純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國文化反思
牟鐘鑒 安樂哲 ———牟鐘鑒、安樂哲對話錄
對話人:牟鐘鑒(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學系教授,中央民族大學“985工程” 當代重大民族宗教問題研究中心主任,下文簡稱牟)
安樂哲(Roger Ames,美國夏威夷大學哲學系教授,美國“富布賴特”北京大學教授,下文簡稱安)
主持人:單純(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教授,下文簡稱單)
時 間:2006年12月10日15:30-17:30
地 點:北京大學招待所
牟:世界上有很多誤解,認為中國人沒有信仰,這不符合歷史事實。中國自古就是一個多民族多信仰多宗教的國家。
單:牟老師說中國人有一個敬天祭祖的信仰體系,老百姓都信奉這個,尊重自己的祖先嘛。
牟:我似乎聽說美國最近有一個概念叫“公民宗教”,中國的敬天祭祖教略約近之,我把它稱之為中國的基礎性信仰,意思是說就個體而言,可以有不同的信仰,但全民則有一個共同的信仰。它又不是國教,有很大的包容性,與社會禮文化交融在一起。
安:我完全同意你的判斷。我認為一定要把西方以神為中心的宗教和中國以人為中心的宗教區分開來。以人為中心的宗教是社會性的、是家庭性的,(牟:它沒有教會)沒有一個超越性的、永遠存在的、創世的主宰。
牟:中國的主體信仰不強調惟一的創造主,但中國的宗教也有超越性,所不同是它是多神的,天和民、神和人是一體的,“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東西方對“超越”這個詞的理解是有差別的。
安:看怎么理解。如果把“超越”看成是一個陰陽性的詞,意即如果從漢字語境來理解“超越”這個詞的話,它就脫離了其本意。在西方,“超越”一定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就是柏拉圖談的那個“絕對理念”。
牟:按照你的理解,中國宗教中的天神就不完全符合“超越”了,只有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中的最高神祉才符合這種絕對的“超越”意義。
單:所以,這三個相關聯的宗教被稱為“亞伯拉罕信仰系統”。
牟:最近浙江大學的王志成教授翻譯了美國宗教學家保羅·尼特的《一個地球,多種宗教》這本書。其中,作者提出了一個對我很有啟發的重要觀點。他說,西方人,特別是美國、英國這些國家的人民,是在一個宗教模式里成長的。雖然在他們的移民社會里有很多宗教,但對每一個人而言,只能信仰一種宗教或者一個教派。他說,與之不同的是,中國人都是“宗教的混血兒”。因為一個中國人無論是否宣稱信仰某種宗教,或者不信教,在其身上,我們都能見到佛教、道教,包括鬼神、天命等傳統信仰的影子。我很贊同他的這一說法。(安:在西方,基督教分為許多不同的派別)教徒不可以同時信仰不同的派別。(安:絕對不可以)譬如說,“我”是遜尼派的教徒,就不可以再信仰什葉派。
牟:在中國就沒關系,老百姓幾種宗教可以同時共信,教派之間界限也不嚴格。(單:還是很寬容)所以我們可以說中國宗教有其自身的特點,但不能說中國沒有宗教。
單:毛澤東時代,我們強調階級斗爭,學習前蘇聯教條化的馬克思主義。現在兜了一個圈子又回來了,國家主席胡錦濤就開始大力提倡要建立和諧社會,實際上,“和諧”這個理念就又回到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大家比較認可的有價值的議題上來了。我想在海外、國內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的人都會有很多共鳴的。
安:在當下的中國談和諧,成為一個表達政治態度的招牌了。正如你所說,從毛澤東時代到現在,我們轉了一個圈子。事實上,如果我們談論《中庸》,談論《大學》,或者談論中國的古典哲學,“和諧”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個詞匯。按照我的理解,“和諧”是一個審美性的范疇。而處于其對立面的“沖突”,則并不是兩種毫不相干的事物之間的對抗,而是彼此關系性的一種缺失。You know aesthetics has sensibility(單翻譯:審美帶有感覺和體悟的性質),我們人類社會是一個有機性的、生態性的存在,彼此之間并非毫不相干,而是先天存在某種關系,問題的關鍵是我們如何利用這種關系。人類之所以發生沖突,是因為彼此的關系不夠和諧,或者說和諧的程度不夠。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缺乏教育和相互了解。
單:你這個邏輯近似西方神學家證明上帝是萬能的時候所采用的邏輯。當面對“既然上帝是無所不能的,那為何世間還有惡的存在”的質疑時,新托馬斯主義者的解答是,惡的存在并不能否定上帝的存在,因為惡是善的缺失,它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安:這里的“惡”是一種浪費(waste),如果從審美性的角度來看,西方哲學認為我們應該用我們所掌握的材料,來創造最完美的、最全面性的一個實在。“惡”(evil)不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它是一個善的“缺失”(absence)。
單:回到你的議題上來,我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你認為沖突是和諧的一種缺失。
安:是的。我之前演講的時候也提到過,如果把西方和中國相比較的話,西方哲學很早就完成了從智慧到知識的轉變,畢達哥拉斯是第一個使用Philosophy(哲學)這個詞語的人,Philosophy的本意是“愛智慧”,雖然畢達哥拉斯對其有一個抽象的、科學性的規定,但由于畢達哥拉斯同時也是一個宗教領袖,他非常欣賞音樂,他還是一個社會政治改革者。因此,從總體上看,他是一個完美的人,所以用“愛智慧”來形容他是再恰當不過的了。但是畢達哥拉斯之后的Plato(柏拉圖)、Aristotle(亞里士多德)卻一直將Philosophy(哲學)引向一個絕對不變的理念,他們成了Philosopher(追求知識、真理的人)。古希臘哲學和基督教結合在一起之后,基督教的終極實在就成了一個抽象的、完全不變的上帝。一直到達爾文,他為了打破形式主義(Formalism,即哲學中的絕對理念和宗教中絕對存在的上帝)的禁錮,發起了一場對西方哲學內部的激烈的變革。所以,現象學、闡釋學、存在主義、實用主義,等等,它們的共同目標是攻擊那個抽象的、永遠存在的“形式”(Form),或者叫“Idea”,也就是柏拉圖所說的“理念”,亞里士多德所說的“存在背后的存在”。正是由于以上這些原因,西方哲學追求的不是本源意義上的“智慧”,而“智慧”才是跟和諧緊密聯系的。西方哲學只看到一個抽象性的、客觀性的對象,那是“同”,不是“和”,是“同而不和”,西方哲學的終極目的也不是“和而不同”,而是“同而不和”,其“和”也是為了“同”。
中西方哲學是兩個不同的傳統,西方的系統哲學教育是從大學開始的,而中國則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古訓。現在看來,中國哲學在解決“修身”這個問題上是沒有問題的,在解決“齊家”這個問題上也還可以,在解決“治國”這個問題上發揮得越來越好,只是還沒有到“平天下”的境界。“平天下”是21世紀人類必須要解決的課題,帝國主義(包括美國在內)的時代已成過去,如今一籌莫展的小布什政府就是一個例證。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是一個極大的錯誤,這是重蹈越南戰爭的覆轍。目前,無論是從美國的立場來看,還是從一個“唐人性”的中國的立場來看(單:唐朝是一個體現“天下”精神的中國式的“全球化”概念,所以稱唐太宗為容納各族各姓的“天可汗”),全世界共同謀求和諧的時刻到來了。最近在北京舉辦的“中非論壇”,就昭示了一種“協和萬邦”的新氣象。為什么這樣說呢?因為無論是WTO,還是世界銀行、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性機構,它們都是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來的,用來孤立其他國家,把它們自己發展起來。可是,中國沒有遵循西方的模式,而是走自己的路。所以包括非洲在內的許多國家,它們都在觀望中國的發展,因為它們不愿意受西方hegemony(霸權)的控制。所以非洲48個國家的領導人來中國的時候,記者很直接地問他們,中國要利用你們,你們不知道嗎?他們說,沒錯,中國需要我們的支援,可是我們也需要中國,中國是個有潛力的市場,是個正在迅速發展的國家,我們之間的關系是彼此幫助的關系。不像美國,美國只會利用我們,卻不會幫助我們,甚至還歧視我們。可見,對他們而言,他國的尊重是很重要的。如果從Geo-Political Order(地緣政治秩序)的角度看,未來的十年一定會發生相當大的改變。第一,在經濟上,中國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經濟大國;第二,在政治上,從國際名譽的角度來看,正如剛剛談到的非洲等國家,誰都喜歡中國,不喜歡美國,因為跟中國做朋友的話,對自己有益處;跟美國做朋友,則要受到“如果你不是我們的朋友,就是我們的敵人”(小布什語)這種“排中律”的威脅,這不是一種追求和諧的態度,這是一個“同而不和”式的態度;第三,中國文化的時代還沒有到來。在文化這一方面,到目前為止,中國文化在世界上還未產生大的影響,包括《四書》《五經》在內的儒學還只是一個中國性的文化,不是世界性的。
單:趙啟正曾經說過,中國現在是經濟增長,“文化赤字”(culture deficit)。
安:我認為說得不錯。按照中國的說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所以我們要充分重視經濟的發展,如果經濟發展不上去,就不會有很大的影響力。經濟發展了,文化才能隨之發展;未來十年內,中國的文化一定會越來越有影響,中國從現在開始就應該承擔起“平天下”的責任。談和諧是很有必要的,我剛開始的時候說“和而不同”不是惟一的一個說法,為什么呢?因為在一方面,我們需要“和”,可是有一些事情也需要“同”;我們需要“禮”,可是有的時候也需要“法”。西方共有三種宗教,每種宗教都認為自己信仰的真理是惟一的,正是因為這樣,彼此之間才有了沖突和對抗,面對這樣的問題,法律是必需的。就拿美國來說,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如果把美國看作是一個世界的話,這其中的每一個團體都有自己的“禮”,但我們還需要一個constitution(單翻譯:一個共同的法制)。所以,我個人認為,要在世界范圍內謀求和諧,非常重要的一個角色是聯合國。我們應該多支持聯合國,因為在某種程度上說,聯合國就代表了“法”,它是一個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國際組織)。其他的重要角色還有International Court(國際法庭), Kyoto Accord(《京都議定書》)等。所以我們不要太理想性地而是要具體性地談和諧問題。
單:你的意思是,對中國來說,談和諧更具有戰略性的重要地位?
牟:我很認同安先生所講的,特別是您剛開始談到的從審美的角度來把握“和而不同”。我的理解是,人類要追求一種美好的、一個合理的、幸福的秩序,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不認為世界早就從野蠻走向了文明這樣的觀點,這里先拋開有文字等文明要素不談。我認為直到現在,世界還處于野蠻的狀態,沒有達到文明。即便有的話,也是在某些國家內部,在某些地區,在一定程度上。從世界范圍內(“天下”)看,現代人要比原始人還要野蠻(安:說得不錯),就是可以拿更好的武器來屠殺人。現在如果要殺人,要比原始時代效率更高。核武器的威脅依然存在,族際沖突、宗教沖突年年都在發生。我也在常常思考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您剛才提到了一點我覺得很重要,即中國儒家的目標是實現世界大同。這個目標在中國也還沒有實現,我們還在不斷追求。從歷史上來看,中國在處理“天下”問題,也就是在處理同周邊國家的關系時,采取睦鄰友好、協和萬邦的政策。中國歷史上之所以沒有太大的侵略戰爭,就是因為遵循了儒家的這條原則。儒家有“天下一家”的觀念,就是說整個世界像一個大家庭,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只是近一二百年來,工業文明也就是西方文明占了主導性的地位。客觀地來說,這種工業化的西方文明有其自身的優點,這些也是值得中國學習的。換句話來說,西方文明有其普世性的一面,按照杜維明先生的理解,至少民主、自由、平等、理性、人權、法治這幾條都是具有普遍性的,不管哪一個民族、哪一個國家都應該朝著這方面努力。應該說,西方文明在處理國內事務方面形成了較為成功的模式,但“天下”的問題,西方現有的文明處理不好。應該說,現今世界是由西方主導的,造成當下這種并不十分樂觀的局面,西方國家應負主要責任。當然,我們每一個國家都應該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種現狀?我認為至少有三點:第一,在思想層面上,就是您剛才提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上,達爾文主義是劃時代的,我們得承認它的貢獻;但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也就是把生物學的規則用在人類社會上就要出問題。弱肉強食的生存競爭,這種觀念還在支配著西方一些政治家的頭腦。認為“我是一個強大的國家,我就應該享受全世界最多的資源以維持一種最好的生活”,別的民族和國家是從屬性的。他們的頭腦中沒有“天下一家”的思想,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還在起作用,強調競爭,競爭是應該的,但弱肉強食就不應該了。第二,在信仰層面上,您也提到了,就是西方一神教的獨尊性和排他性。現在基督教世界里的自由主義神學家也在反省,要打破這種傳統。但也有相對保守的一部分人,比如基要派(Fundamentalists),還在堅持“基督以外無拯救”;還有一種情況是,要把自己的價值觀、自己的信仰傳播到全世界。如果不被接受,就要采取各種措施強迫別人接受,這就不容易尊重他人的信仰。我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現在斗爭最激烈的幾個宗教,它們都是從亞伯拉罕系統這一個根源里出來的,包括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如果一神教不改革、不調整,它就容易采取強烈的排他性手段。這種斗爭在多神教的地區不明顯,不突出,包括在印度教內部,包括在中國(我認為中國人是個多神信仰的民族)。雖然小布什沒有明確表示,但我感覺他的思想、心理有一個基督教的情結,即“我”是上帝的“寵兒”,“我”有責任解放全人類,有這樣一個思想在支配著他。第三,在政治層面上,就是馬基雅維利的強權政治。簡而言之,就是政治沒有道德可言:強者為王。我認為正是這三點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內,在世界上斗爭哲學、“貴斗”哲學占了上風。后來出現了兩大陣營的對立,這基本上是在西方“貴斗”哲學的大時代背景下產生的,盡管它是為了廣大無產階級、為被壓迫階級的解放而奮斗。我一直在思考,階級之間有對立,有斗爭,有沒有可以協調的共同利益?應該有。
單:牟先生剛才講的“貴斗”意思是指,Specially cherish confrontation more than peaceful cooperation(重對立輕和諧)。
牟:“貴斗”在一定的范圍內有它的真理性,但是把它夸大以后就有問題了。因為在建國初期,我們討論過是資本家養活工人還是工人養活資本家、是地主養活農民還是農民養活地主的問題,最后討論的結果是工人養活資本家、農民養活地主。改革開放以后,大家覺得應該做些調整,企業家也有管理等勞動投入,以前忽略了這一點。工人也害怕企業倒閉,倒閉以后他就沒有工作崗位了。既要看到他們之間的對立,也要看到他們之間的相互依賴。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和杜維明先生都不贊成亨廷頓的“文明沖突論”。他只看到了沖突這一表面的現象,卻沒有揭示更為本質的和諧以及如何實現和諧。
安:根據亨廷頓的說法,我們白種人才是美國人,后來的西班牙裔、亞非裔都不算美國人,這無疑是狹隘的。亨廷頓在其近作《我是誰》中提到,他害怕有一天美國人會被占數量優勢的外來族裔所取代。由此可見,他的思想深處依然被“WASP”(單翻譯:即白種的安格魯薩克遜新教徒)情結所操控。
單:我在美國教書的時候,曾就亨廷頓的這個擔憂詢問過一個黑人同事,他說,單先生你知道end focus(真正的重心在最后),那么WASP中最重要的也就是最后的字母P,就是Protestant(抗議羅馬天主教的“新教徒”),只要我們都信仰新教,新教精神還在,其他都變不了。事實也是如此,是新教精神把美國人統一在了一起。
牟:值得欣慰的是,現在人類終于認識到要實現今后的發展目標,首先要調整指導思想。比較明顯的一個實例是以德國自由主義神學家漢斯·昆(又譯“孔漢思”)為代表的天主教,他主張不同文明要在“普世價值”的基礎上尋求對話與合作。西方天主教內部從上世紀60年代召開“梵二大公會議”(單:Vatican Second Conference),就開始提倡宗教對話。上世紀90年代在西方“世界宗教會議”上所達成的“全球倫理宣言”就特別提倡東西方的宗教對話,譬如他們找到了《圣經》“你希望別人怎樣對待你,你就應該怎樣對待別人”和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間的共同點。之后,這種宗教對話,擴大一點來說,這種文明的對話就更加頻繁了。從中國來看,我認為最早意識到在哲學上應該做出調整的是我的老師馮友蘭先生,他是當代中國“貴和”哲學的一面旗幟。馮先生在上世紀80年代的書里就引用北宋哲學家張載的話,說中國和西方不能再“仇必仇到底”了,所謂“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更難得的是,他還從“貴和”的角度來重新解釋馬克思主義辯證法。按照以往的理解,在對立統一規律中,斗爭(對立)是絕對的,是最重要的;統一是相對的。馮先生則認為講建設,講和平,就必須突出“統一性”。由此可見,馮先生已經在嘗試將儒家思想和馬克思主義思想相結合,堅持有中國特色的哲學了。目前還很少有人注意到這一點。后來,哲學界開始有越來越多的人講“和而不同”,譬如中國人民大學張立文教授提出了“和合學”,出版了一本很厚的著作,來宣傳這種“貴和”哲學。這種轉變的發生,以“文革”結束為分界線,從此以后,中國不再信奉斗爭哲學,而是提倡“貴和”哲學,要把儒家的傳統繼承發揚下去。
安:我個人認為,對“大同”的理解還存在某些問題。有人把“大同”思想與墨子聯系在一起,認為“小康”更符合儒家思想,它指向一種多元論性的、彼此包容的、沒有排他性的關系。現在的美國是一個精神分裂的國家,一方面以小布什為首的Neo-Cons(新保守主義者)把政治哲學家Leo Strauss(利奧·施特勞斯)奉為思想教父,而施特勞斯與您剛才提到的馬基雅維里一樣,也倡導強權政治。小布什政府抓住“9·11”事件這個契機,通過樹立薩達姆這個全民公敵,利用人們的愛國情緒和宗教信仰,積聚起全美的力量。而這一做法的最大問題就在于,它掩蓋、轉移了劍拔弩張的國內矛盾,把原本非常復雜的關系簡單化了。另一方面,美國又是一個非常漂亮的、“愛默生”式的國家。
實用主義(我個人更傾向于用“實驗主義”這個稱呼來替代“實用主義”)鼻祖杜威、詹姆斯等人都有愛默生情結,在他們看來,tolerance(寬容)是個貶義詞,意思是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可以彼此忽略、漠不關心,并非漢語“寬容”的同義詞。忽略也是一種暴力。所以我們應該追求accommodation(包容),而不是tolerance。
單:你對tolerance這個詞的解釋很像儒家所說的“麻木不仁”。
牟:剛剛去世的張岱年先生在一次開會時講,如今大家都認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條道德黃金律,但僅僅這樣是不夠的,不能互不關心,還要做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忠恕之道”。
安:由此可見,杜威等人的思想與儒家有很多共通的地方,他們都把人看成是一種關系性的存在。舉個例子來說,表達請起立的意思時,英文要說“Everybody(每一個人), please stand up”,而漢語則是說“請大家站起來”。實際上,人類自我身份的確認都是通過他人來實現的,譬如我是夫人的先生、孩子的父親、學生的指導老師,等等,總之,我不是一個獨立性的存在。而以利奧·施特勞斯為代表的那個馬基雅維里學派,則把個人(這里的個人也并非普通大眾,而是指那些富有的中產階級)主義奉為圭臬。用這種思想來治理國家,美國就變成了現在這個樣子。
牟:小布什說得也很明白,美國外交的最高利益就是美國國家的利益,按照你剛才的說法,這是把個人主義擴展到國家層面后造成的惡果。
安:但是,美國還有以愛默生、杜威、詹姆斯為代表的另外一派,他們的主張和儒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譬如你剛才提到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If your neighbor does better, you do better)。
“大同”和“小康”的區別還體現在,前者抹殺了一切矛盾及差異,后者則是同中有異,求同存異。我們要避免將和諧絕對化,所謂和諧并不是全球性的整齊劃一
牟:趨同不是我們的理想,講和諧不是為了趨同,而是為了保持差異性。儒家的“和而不同”是一個總體性原則,我個人認為還可以將其細分為三個子原則。第一,“均和”。這里的“均”不是搞平均主義,而是指一個社會在財富分配方面要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孔子語)。意思是說社會財富少一點沒關系,分配合理就沒有大問題。(安:Distribution is economic:分配本身也是經濟)由此可見,儒家已經注意到了社會經濟生活問題,它并非只著眼于道德層面。第二,“禮和”。有子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說大家一團和氣,什么都一樣也不行,還是得有差異,有秩序。
安:把“禮”翻譯成“ritual”似乎也不恰當,譬如父子之間的“禮”用ritual(儀式)來描述就不適合,因為這里并沒有一個ceremony(僅僅表現為形式的“儀式”),我覺得可以翻譯成“中國式的秩序”(單:Chinese Order),有人把它翻譯成“Social Grammar”(單:“社會文法”)。
牟:這個譯得也還好。但相互之間應各自履行應盡的義務,就是所謂的“父慈子孝,兄有弟恭”。
安:這里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即我們應該以身示范,用實際的行動去說服別人,而不是拿公用的原則去強制別人。譬如中國非常講究“孝道”,而教育孩子孝敬父母的最好辦法是父母身體力行地孝敬自己的長輩:長輩從晚輩那里得到“敬”,晚輩從長輩那里得到“樂”。所以如果美國想要擴大自己在全世界的影響力的話,就不能光考慮自己的利益,把民族主義強加給別的國家,而是要以身作則。
牟:和諧的第三個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即“仁和”。談和諧,不能脫離開“仁”這個根本性的理念。儒家講“仁者愛人”,這個“人”是不分民族和國界的,要愛人類,有一種普遍的同情心,這是實現和諧的思想感情基礎,“仁和”是“均和”與“禮和”的靈魂和源泉。由于有仁心,便會關心人、尊重人,承認對方的利益和尊嚴。西方宗教文化也講“愛人”,但“愛”為民族主義所局限。現在的最大障礙是如何使這個“愛”超越民族和國家的界限。儒家之所以在今天凸顯出它的重要性,就是因為它所傳承的“天下一家”的觀念,是具有普世主義品格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儒家倡導的是一種超民族主義的學說,一種真正的世界主義的學說。當下的現實是,在民族沖突中一些人為了愛自己的民族,轉而要去攻擊其他民族。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人民都非常愛自己的民族,但這種愛卻要以仇恨和傷害對方來實現,那么這種愛就不僅是狹隘的,而且是可怕的。所以我們的當務之急是如何沖破這種畸形的民族之愛,把愛施之于其他民族。
安:這還是個人主義膨脹到全民族層面的表現,隨之而來的是一種置身事外的相對主義態度,即其他民族的悲苦與我無關。
牟:可是在儒家看來,民族之間親如兄弟,如果傷害了其他民族,自身也不會真正地得到幸福,因為“愛人者,人恒愛之;害人者,人恒害之。”這樣做的最終結果就是雙方都在痛苦中煎熬。
安:我們再回到中國的問題上來。“智慧”不是一個褒義詞,邪教也可以有自己的智慧。問題是我們怎樣才能將儒家智慧在全世界傳播開來?我覺得這離不開教育。“四海之內皆兄弟”之類的智慧聽起來雖令人鼓舞,但卻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玄虛。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相對客觀的知識標準。智慧和知識不是一個二選一的問題,而是必須兼而有之。
牟:我認為西方文化中也有幾種“和”的理念值得我們借鑒。第一,“利和”。為什么有經濟全球化、共同市場、WTO?就是因為我們找到了共同利益。而且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現在的共同利益要比幾百年前大得多,因為世界已經是個地球村了。任何國家的任何行為,都不可能單贏,而只可能雙贏或共贏。譬如中國跟美國談判的時候,我們不談價值觀,而談共同利益。第二,“競和”(單翻譯:harmony realized through competition)。這個詞是我從他人那里借用過來的。這里的“和”不是一個靜態的存在,不是說把先進的拉下來,大家在一個落后的層面上一團和氣,而是你追我趕,共同進步。“競和”的最好實例就是體育競賽。在市場競爭中應制定、遵守共同的市場規則,反對不正當競爭,必要的時候不排除使用強制手段。從歷史上看,中國最缺少的就是“競和”。第三,“法和”。就是建設民主法制社會,遵循共同的社會行為規則,這樣社會才能安定有序,也就是你剛才提到的“社會文法”。同西方國家比起來,中國在現代法制建設上還相差很遠。中國人的規則意識不強,帶來的一個弊端就是潛規則盛行。各種明文規定的法則(單翻譯:visible rules)在實際生活中無人遵守,卻都默認一種說不出、道不明的通行于實際生活中的潛規則(單翻譯:invisible rules),后者將對法制建設造成巨大破壞。我個人認為,上面提到的“利和”、“競和”及“法和”是我們應該借鑒西方并汲取到儒家思想里來的。
安:我要補充一個“和”,就是“活和”。因為“和”不是一個僵化的、一成不變的終極存在,而是一個過程,一個在實踐中不斷被追求、甚至永遠都實現不了的目標。也就是說,我們談和諧,追求和諧,不能離開主體生活。
單:儒家說“灑掃應對,可以盡性至命”,禪宗講“擔水砍柴,無非妙道”,表達的都是這個意思。
安:西方哲學的最大悖論就在于,康德把道德提升為一個普遍性的、抽象性的原則,以至于使道德喪失了對最基本的人倫親情的闡釋力。談道德應該從一個人為什么要愛他的孩子這樣日常化的議題開始,而不應該把道德教條化(單:成為一種dogma)。
牟:儒家思想追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由近及遠、由小到大。孔子主張“能近取譬”,就是說從身邊的事情做起,逐漸向外擴充。孟子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經》中也表達過相似的觀點:由內而外,從孝敬父母的小孝一直推延到治國安邦平天下的中孝、大孝,最后達到《中庸》說的“參天地之化育”,關涉到整個宇宙。孟子在《公孫丑》中以孩童入井、所見者都會前去搭救的例子說明人皆有惻隱之心,將此種善念推而廣之,就是“仁”。“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王陽明也主張在事上磨練、于靜處體悟。
單:王陽明的這句話,馮友蘭先生也多次引用過。與《圣經》的“創世紀”比,我們更容易理解王陽明的名言“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這就是說,即便是上帝造宇宙萬物這樣博大的襟懷也是通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被感知的。上帝當初之所以要制造人類,也是出于一種愛,因為這種行為對他本身來講沒有任何意義,是一種浪費,他工作六天,第七天都感覺累了,他無所不能,亦不需要別人的回報。從這個角度就比較好理解基督教中的博愛思想了。至于如果不信仰上帝,就會遭到懲罰之類的言論,是后世祭司所作的發揮罷了,人類設想的博愛的上帝本意并非如此。
牟:我們認為基督教中存在著保守和相對自由的兩派。保守派堅持在基督教里,信仰是第一位的,愛是第二位的。基督教中最大的愛就是對上帝的愛,因此必須百分之百地信仰上帝,對其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懷疑,把信絕對化,放在愛之上。而另外一些自由主義派別,譬如中國的丁光訓主教,他認為上帝就是愛,愛人就是上帝精神的體現。這樣基督教就可以與其他文明對話了。
安:西方談道德的時候,缺乏一種內在動力(moral motivation)。它不能夠有效地解答“為什么要愛別人”這樣的疑問。因為在西方,道德被提升至一種抽象的原則,脫離了主體生存;道德既然跟自我無關,那就不必堅守。但是儒學在激發道德的內在動力方面很有說服力,因為從儒家的角度看,愛自己跟愛別人并無二致。
牟:中國從古代開始,就是一個神人一體化的社會。“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功德成神”,“積善成仙”。中國宗教中的神是個有道德的善神,愛民是他思想中的本義。所以只要愛人(民),就是順從了神的意愿。
單:如果說,中國宗教中的神是個善神的話,西方宗教中的神就是個力神,他可以審判你,讓你下地獄或上天堂。
牟:在保守主義者看來,中國的這種宗教信仰是缺乏超越性的,它還停留在人的層面,沒有一個完美的、絕對的對象。
安:對,強調“人”這一面才能達到“天人合一”。最后我想說明的是,人為什么要有信仰?如果是為了滿足一個獨立存在的上帝,那么這跟人類的和諧又有何關系?所以,我們應該從低一點、世俗一點、人的存在這個層次,譬如從家庭出發來談信仰。我個人認為,人類不需要那種與人無關的、超越的、惟一的、終極的上帝,他不能“活”在人的生命里,人還有什么必要去信仰他呢?
單:很好!今天兩位教授都從自己的學術立場表達了對和諧及中西方文明相關諸問題的精辟見解。希望這是我們設想的一系列對話活動的良好開端。謝謝你們使我們有機會在如此短的時間里面分享你們如此豐富的思想!
來源:中國圖書評論網